央廣網鄭州4月21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的一段話,成了今天網上的熱點議題。根據河南省高院官方網站的內容,法庭庭長要帶頭做飯,把做好中午一頓飯納入到績效考核體系。
  記者採訪了社旗縣當時接待張院長的一位基層法官。
  基層法官:張院長走的時候說,以後到鄭州省高院去了,給我燒倆菜,讓我嘗嘗。他的指導思想是好的,意思是中午吃好飯,下午工作更有勁,增加凝聚力。指導思想是好的。
  之後有媒體跟進報道,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召開了一個專題會議,對做飯問題提出了一個具體方案。南陽法院要求中院班子成員到基層法院調研時,要到每一個法庭同時開展"優秀法庭、優秀法庭庭長"創建評比活動,把“法庭庭長會做飯”作為評選條件,併在年底對法庭庭長履職情況進行考核,不稱職的要採取組織措施。
  而南陽市南召縣法院執行的更加具體、更加有力度,要求用一個月時間對庭長進行做飯方面的培訓,培訓完了還不會做飯的馬上調離。據南召縣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員說,其實這個很大程度上就是說說而已。
  工作人員:每個法庭里都有伙食,法庭的伙食好了,對工作也是個促進,開會也只是那樣子說一下,意思不是讓庭長做飯。不是說會不認真落實這個事情,那當個領導就會要做飯,那首先會做飯的都應該是院長,院長首先要是個廚子才行。拒絕當事人吃請這一方面,還是應該從這一方面考慮。
  另外,河南鄧州市一位曾經在鄉鎮法庭做過庭長的胡姓法官,他說鄉鎮設的法庭一般來講因為工作太忙,冰箱、微波爐都有,條件允許就請人做飯;條件不允許,就自己做。至於說將庭長會不會做飯要列入考核機制,他們當地並沒有具體的落實措施。
  胡法官:沒啥行動。列入考核機制,庭長不會做飯,就不讓我幹了,那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。
  對此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今天在官方微博做出回應,稱要求庭長會做飯此話源於河南高院院長張立勇在南陽調研的時候,要求法庭幹警吃好中午飯,並提倡庭長要學會做飯。河南基層法院考核包括審判質效還有隊伍建設等等,沒有涉及到庭長是否會做飯。
  今天下午2點,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官方網站上,“法庭庭長要帶頭做飯,把做好中午一頓飯納入績效考核體系”這句話被悄悄地刪去了。  (原標題:河南高院院長提議“法庭庭長必須會做飯”遭網絡熱炒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zzzrnbbbq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